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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关于“国际标准”

2012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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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并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实践。比如,国际购物中心协会(ICSC)对购物中心的分类:邻里购物中心、社区购物中心、地区性购物中心、跨地区购物中心等。

而其中的邻里购物中心,面积小的仅有3万平方英尺(约2787平方米);在中国,又有谁见过这么小的仅服务邻里的购物中心哪?!

中国对购物中心的理解,是要能辐射一定城区范围的较大商场,好比北京老崇光SOGO”(南馆开业前),长沙平和堂等等,而决不仅仅是服务邻里!(参见:《商业规划》-商业地产的八大业态”-Shopping Mall/购物中心与LifeStyle Center

或许我们将ICSC所界定的购物中心,理解为广义的购物场所更符合中国的实际;而邻里购物中心与其说是购物中心,倒不如说是小型商业区社区商业更为合适!

所谓的国际标准,一旦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就会产生混乱——抑或是思想的,抑或是经营的!

 

又如坪效,是衡量商场单位面积产出的指标,在业界也经常有人乐此不疲地使用,即使是评价国内商场单位效益时也是如此,但在中国又有多少人知道什么是“1呢?!

,原为日本的面积单位,后来就有国人照搬过来了。1=3.3058平方米,既然还要换算,为什么评价国内商场单位效益时,不用我们自己的面积单位”——“(平米)哪?!或许有些人觉得流行于国外,用起来更渊博、更时尚吧!

 

就连社区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词,也要引经据典,最后查出来是诞生在德国,于是就觉得有关社区商业的论述更加权威!那么居委会街道办是不是也要查一查它的国际渊源哪?!

 

我们应该尊重国际标准,但并不能失去思考的能力!盲崇的思维方式是可怕的,因为它会阻碍一个民族创新能力的发挥!
 
——摘自:《商业地产选项》前言  史博文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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