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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减霾要有“格杀勿论”之力

201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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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减霾要有“格杀勿论”之力

进入秋季以来,全国多地被阴霾笼罩,很快,一场跟阴霾做斗争的紧急行动便全面展开。俗话讲:“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老天积劳成疾不霾已由不得它了,更是对我们对环境缺乏保护给予的报复,面对愈演愈烈的阴霾天,我们是该认真对待,在保护环境减少排放上下大功夫,像珍惜自己的身体,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我们的环境,珍惜我们的天空,珍惜我们赖以生存的河流。

治污减霾是事关重大的民生问题,治污减霾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境地,人民群众对环境治理的呼声愈加强烈。在治污减霾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有任何的松动,发现超排超放的现象,不是以罚代处,要让这些敢冒天下大不韪者受到严厉的惩处,要让他们懂得,一切利益都超越不了对环境的保护。对于那些只追求经济利益,不顾环境污染超标排放的企业,一经发现决不姑息迁就,要格杀勿论,要让其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甚至为此倾家荡产。事实证明,阴霾和江河一旦被污染难治理,难以见一时之效,治理恢复周期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治理成本高,难度大,危害深而广,教训是深刻的,而且,保护我们的环境,保护我们的水资源,保护生态,是利在当代益在千秋的事。这些置国家的法律而不顾的企业及个人,即便创造出再大的经济效益,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保障我们生命之水被污染,要这个经济效益有何意义?经济发展更无从谈起。

因此,无论是作为企业,还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环境,保护好水资源,从身边小事开始,而不是简单地喊两句口号,不让阴霾,不让污染危及我们的生活,危及我们的健康,让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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