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子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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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 吴玉龙 顾问式行销专家 & 基本评价 美国国际协会认证高级管理顾问,亚洲管理咨询发展协会理事,中国品牌营销学会理事,深圳市场学会常务理事,清华研究生院客座教授。曾受世界第一行销之神杰亚·伯拉罕、世界汽车销售冠军乔·吉拉德、世界谈判大师罗杰·道森、世界客服第一人大卫·弗曼多等多位大师的真传,结合自己几十年大型企业管理、连锁经营、定位营销、顾问式行销的实战、实用、高效的丰富经验,专精研发连锁经营模式和定位营销系统的咨询服务产品,真诚的服务于广大企业。 & 现 任 深圳清华研究院培训中心企业家教育咨询部副主任、中国连锁经营研究院副院长 & 资历与成就 曾有在万科、二十一世纪不动产、泰国进汇集团、山西万隆实业有限公司、新基地地产、四川时轮地产、等企业任客服经理、营运总监、经纪人、副总、总经理等重要岗位。在大型国有企业太原机械供应公司任技术员、质量管理科科长、业务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十几年。在大型管理咨询:时轮文化传播、聚成资讯集团、中企文化发展公司、中企方略顾问、中国总裁培训网、逸马顾问集团等任副总、总经理、首席顾问、副总裁职务多年。积累了现代连锁经营、定位营销、顾问式行销等丰富实战经验。现又是《连锁与特许》《销售与市场》等多家媒体的特约撰稿人,发表专业文章数百篇,咨询辅导了上百家企业快速成长。 & 专精领域 F 连锁经营运营体系、设计, 构建、训练、督导、全面实施 F 双剑定位整合营销、顾问式行销、顾问式导购、成交、谈判 & 服务过的部分企业 曾走访过几百家优秀企业,辅导过上百家:万科、富士康、腾讯、联想、朗能电器、创维、龙浩、深意鞋业、资生堂、掌上明珠、合力博程灯饰、汇海科技、万富内衣、金富雅、一致药业、首控聚友、金泉网、诺奇时装、宏峰行、生加茂、金方圆地产、世融地产、等大型企业,现担任多家企业营销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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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连锁的九特性--定位营销专家吴玉龙

201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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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就是在不同的场所,使用同一商标经营,规范高效的连锁经营企业就是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统一经营,连锁经营的成功就是盈利模式的复制成功,以下是加盟连锁的九特性:

  1、一个连锁经营企业包含一个总部领导很多个直营店、联营店、加盟店。

2、加盟连锁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方。

3、加盟连锁是通过总部与加盟店一对一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而形成(所以又称特许加盟连锁)。

  4、加盟连锁的所有权是分散的,经营管理权是集中的,即各加盟店对自己的店铺拥有所有权,而经营管理权则高度集中于总部。

  5、加盟连锁关系主要是总部与加盟店的纵向联系,加盟店之间没有横向联系。

6、总部在提供加盟店开店所必要的信息,知识和技术等的同时,还要给予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在一定区域内的垄断使用权,并且在开店后继续进行培训与经营指导。

7、加盟店对于总部这一些权利的授予和服务,以某种形式向总部支付权利金作为报偿(不同加盟连锁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有按毛利或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有按定额方式,有按营业面积,还有按收入的比例而定的)。

  8、按合同规定,加盟店向授权者采购设备和原料,各店所采用的原料必须一致,不得自行购买。

  9、在契约合同终止时,授权人便可将招牌取下,被授权者无权再使用授权人的商标、商品和标志等,加盟连锁关系完全终止,被授权人必须完全独立地经营。

  各加盟店在财产上和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但在经营管理上必须按总部规定的条件办,这是加盟连锁经营最主要的特点。比如说,广州市某企业与香港大快活连锁经营快餐店总部签订合同,办起了大快活快餐店,加入连锁经营,合同期限为5年,在规定期限内,该店使用“大快活”的店名标志,并按总部要求规范经营。如果合同期满后,该企业赚了不少钱,但不想再向总部交纳权利金,想自己独立经营,就必须摘下“大快活”的牌子,不得再使用原来的商品、标志,不得再使用原来按大快活连锁店经营的外观和内部设计,也不再能够在连锁店总部获得其它优惠条件,是完完全全的独立经营。

吴玉龙:从事定位营销几十年,具有实战、实用、高效的丰富经验,帮助企业数百家,被业界誉为中国定位营销实战第一人,吴玉龙着重阐明了对定位营销(产品定位、客户定位、渠道定位)、连锁经营、顾问式销售等方面的一些独到见解与观点,欢迎有识之士切磋、探讨、研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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