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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庆,教授,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粤商研究中心主任、广州市商贸流通现代化重点研究基地主任等职。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中国流通研究网》总编辑。兼任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被聘为安徽省商务厅等20多个政府部门和企业顾问。曾任湘财证券基金投资部经理、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研究部部长等职。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广东流通业三十年贡献人物”等称号。自1986年以来出版各类著作30余部,专著10余部,发表各类论文300余篇,承担各级各类课题60余项,为130多家企业和70多个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进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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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庆:流通领域的“价格欺诈”为何屡禁不止?

2011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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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转型背景下价格欺诈的主要表现

      价格欺诈是市场诚信缺失和市场经济不完善的产物。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曾不同程度地出现过。实际上,过去的三十多年中,我国流通领域的价格欺诈比现在更多更频繁,但由于当时的市场认知和消费者主权意识比现在更加薄弱,因此,一方面,消费者普遍没有把它当回事,另一方面,政府也没有充分意识到它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步和不断深化,人们对价格欺诈的认知开始深化,监管体制也正在完善过程中,进而,各类针对价格欺诈的揭露和举报开始增加。这正是中国市场进步的表现,也是市场完善的必然过程。对此,我们应该科学而全面地认识, 以此更合理地指导针对反欺诈的各类政策的制订和落实。下文由欧志葵、牛思远采写,发表于该报2011年4月29日A23版,原标题为:价格欺诈为何屡禁不止? 百盛国美最高被罚50万。

   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降价促销时虚构原价,预存金额促销时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昨天,国家发改委公布了近期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重点检查部分省会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时,发现存在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记者从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发现北京百盛、天津时尚新世界、武汉国美等百货零售企业均被点名批评,并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指责,“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一”消费市场将迎来旺季。日前,发改委就此发出《部署加强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要求“五一”节日前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和商品房明码标价落实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行为。

    ■三种欺诈行为国美百盛上黑榜

    欺诈行为一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

    案例:一些不法商家采取先虚构并不存在的超高原价,再通过优惠打折、返券促销的欺诈手段,使得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大幅高于真正的原价。如上海市置地广场商厦有限公司在优惠促销卡迪娜品牌女鞋活动中,标示7.5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双576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468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108元。沈阳市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中华路店在优惠促销鲨鱼品牌休闲裤活动中,标示7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条833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590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243元。

    发改委指出,这些行为非常恶劣,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商业准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欺诈行为二:降价促销时虚构原价

    案例:北京市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裳缇女衬衫活动中,标示原价每件1199元、8.5折销售,经查降价前原价应为1019元。天津市时尚新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促销傲巴斯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698元,现价419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384元。哈尔滨市远大购物中心销售鸿智牌电饭煲时,标示原价每个198元、现价每个148元,经查原价应为每个154元。太原市铜锣湾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顺美西服专柜开展“西服买送活动”,宣称原价每套4600—4800元的西服打8.5折后送衬衣领带,经查相关商品从未以4600元—4800元的原价销售过。

    欺诈行为三:预存金额促销时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

    案例:武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宝丰路店开展促销活动,宣称预存50元抵200元,预存300元抵800元,未标明预存金额使用附加条件。经查实,除惊爆价特价商品外,预存50元抵2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2000元(单件)方可使用,预存300元抵8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8000元(2件)方可使用。在不知使用附加条件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参加了预存金额活动。

    专家观点

    价格欺诈为何屡禁不止?

    “首先是监管不严格,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广东商业经济学会会长、广东商学院教授徐印州分析认为,一方面,对违规商家的处罚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明知道这个价格有问题,“但是不去管”。与此同时,促销和价格欺诈行为有时候并不那么容易区分,而消费者也在价格欺诈上习以为常,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

    “价格欺诈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也是中国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广东商学院流通研究所所长王先庆认为,究其原因,治理不足,政府监管不到位是关键。另外,政策的缺位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徐印州表示,现在关于价格欺诈方面的新闻报道较以往增多了,“说明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了,特别是网络维权,已经使得舆论气候渐渐形成。”徐印州表示,企业如果只关注眼前利益,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搞价格欺诈,很可能被曝光引发公关危机,这对于品牌声誉来说是非常大的损伤。“要知道,品牌的声誉是辛辛苦苦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所以说企业其实也是自己违规行为的受害者。”

    针对价格欺诈的形式多种多样,徐印州介绍说,最常见的是先提价后打折,所以消费者对于折扣特别大的商品要格外留心。此外,以次充好也是很常见的,比如低档商品冒充高档商品,也是价格欺诈的一种主要形式。“现在同一企业品牌旗下会有不同的系列。有些商家就把较低档的C类商品冒充较高档的A类商品进行售卖。”

    王先庆则提到,搭配、捆绑销售看似给了消费者优惠,实际上有时候比原价还要高,这也是价格欺诈的重要形式。

    如何减少市场行为中价格欺诈的出现?王先庆给出三点建议:首先是要树立一个观念,商人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都有可能犯错,因此不能依靠企业的自觉;第二,消费者要主动参与到纠正企业不良做法的活动中去;第三,保护消费者利益、制约企业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依然有待健全。“现在的情况是很多法律法规虽然制定了,却没有执行到位。”王先庆特别提到,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不足也是价格欺诈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04/29/content_69557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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