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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庆,教授,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粤商研究中心主任、广州市商贸流通现代化重点研究基地主任等职。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中国流通研究网》总编辑。兼任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被聘为安徽省商务厅等20多个政府部门和企业顾问。曾任湘财证券基金投资部经理、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研究部部长等职。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广东流通业三十年贡献人物”等称号。自1986年以来出版各类著作30余部,专著10余部,发表各类论文300余篇,承担各级各类课题60余项,为130多家企业和70多个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进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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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庆:警惕跨国公司的价格操纵

2011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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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有媒体报道称,化妆品行业的宝洁、欧莱雅、汉高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在西班牙被发现结盟操纵价格达20年,而被西班牙政府处罚5000万欧元。另有媒体报道,日本航空、澳洲航空、英国航空等21家航空运营商在美国串谋集体涨价,受到美国当局处罚总额超过17亿美元。接连而至的两个巨额罚单“大板子”拍在国际巨头的身上,在通胀预期居高不下物价上涨意愿强烈的市场中,给操纵价格的跨国企业和处于垄断地位的国内企业敲响警钟。

国际巨头们凭着垄断市场的优势,私下结盟操纵价格的事例,近年来不时被曝光。在中国,集体涨价、任意提价、价格欺诈,跨国公司同样的“恶行”也隐隐存在,并有增多的趋势。今年年初,家乐福、沃尔玛超市价格欺诈被曝光,湖北、广西、云南等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分别对涉案的19家超市门店各处以罚款,罚款总额合计达950万元。这样一个处罚的力度显然跟西班牙及美国难以比较,专家指出,由于法律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存在一定漏洞,我国对企业联盟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达不到足够的威慑效果。

本文由《南方日报》记者欧志葵、熊汉玲采写,发表于该报2011年3月8日A19版,原标题为:宝洁日航国外被罚,为价格操纵敲警钟。

   现状:洋奶粉、食用油市场频现操纵市场迹象

   在中国,跨国公司们是否也有操纵价格之行径?记者昨日采访了多个行业人士。

    “我隐隐感觉到有,但苦于一直找不到证据。”乳业资深人士王丁棉告诉记者,这些年来,他及业内部分人士一直在追踪外资乳业巨头操纵价格的行径。

  据王丁棉介绍,从2005年以来,几大外资婴儿奶粉巨头每一二年就发起一轮涨价潮,近年这种涨价潮发生的频率还有加密迹象。每次涨价,都是某个外资婴儿奶粉巨头率先发起,之后的一至几个月内,其它外资奶粉巨头也先后完成提价,提价的幅度也大多相近。“每次,我们分析过他们涨价的动机和理由,但这些所谓的理由都不成为涨价的理由。”该人士称,每次洋奶粉们涨价时,他和业内专家专门多次计算、演练包括饲料、货源供应、国际奶源期货变动、关税、运输、原油等各个可能影响成本价格的因素,在研究中虽然发现可能有1-2个环节成本价格有异动,但综合来看,根本不足以达到洋奶粉企业们提升价格的幅度,“不足以放大到那么大的提价幅度来消化成本。”此外,包括他在内的研究者发现,每次洋奶粉巨头们放出“要涨价”的烟幕弹,尽管否认,但最终都会实现。

 近年来,中国粮食、食用油、种子等行业为外资跨国公司垄断和操纵的消息从未间断。据业内人士介绍,以食用油为例,仅外资公司嘉里粮油公司的“金龙鱼”就占据小包装食用油的50%—60%,每次提涨时也必有其份。据悉,益海嘉里控制的不仅有食用油,产业链上的大豆、加工环节,其也占据主导地位。

 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曾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谁收购了我们的粮仓?》的博文,称国际上叫做“ABCD”(ADM-Archer DanielsMidland、邦吉-Bunge、嘉吉-Cargill和路易达孚-LouisDreyfus)的四家国际粮商收购了中国70%以上的停工企业,“中国的大豆市场受制于四大粮商”。

    郎咸平指出,ADM与新加坡丰益集团共同投资组建了益海嘉里集团,金龙鱼就属于该集团旗下,在国内控股的工厂和贸易公司已经高达38家。益海还参股了鲁花等国内著名的粮油加工企业。邦吉2000年正式进入中国,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大豆和油籽供应商,目前该集团在中国已经运营三个大豆加工工厂,并且正在广州兴建另外一家工厂。嘉吉在中国20个省市投资了34家独资以及合资企业,在华投资项目包括饲料、蛋白、植物油,动物饲料和化肥等等。路易达孚从中国出口玉米的业务持续增长,在美国的棉花公司已经是中国最大的棉花供应商。

 郎咸平评论称:“目前中国逐步形成了四大粮商控股或参股金龙鱼、福临门、鲁花等主要品牌的局面……中国粮油85%都是外资”。“现在连每天食用的油都要看华尔街的脸色行事,它看你不顺眼就抬高价格,你就得多付钱。”

 在种子行业,多家专家也早已提出警告,孟山都、杜邦—先锋、先正达等跨国种业巨头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已控制了我国高端蔬菜种子50%以上的市场份额,几乎涉及到所有蔬菜作物。目前,洋种子开始由蔬菜、花卉向我国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进军,扩张速度明显加快。专家指出,外资垄断蔬菜种子后产生的高价格、高风险“苦果”已逐步显现,“一旦外资控制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可能会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威胁。”

 此外,在流通行业、零售业等领域,市场份额高度集中于几大外资巨头的现状,也在不断深化、发展。

 对策:专家建议加快完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制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杨高峰指出,像日航和宝洁这样操纵价格现象早已有之,这都是不充分竞争导致的结果。“之前国内发生的兰州拉面事件,还有最近政协在两会上提到的‘百度垄断信息市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都属于这种。”他告诉记者,这种行为的性质在学术上称为“价格卡特尔”,所谓价格卡特尔,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共同商定商品或服务价格,以限制市场竞争,牟取超额利润所实施的联合。

 据了解,我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实行共同定价,结成价格联盟,操纵价格,阻碍市场竞争的行为,也制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据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部主任陈北元律师介绍,我国对于抑制上述类似行业,分别有《价格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适用。

 不过,巨头们之间的价格联盟,一般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人们和监管部门难于发现。

  “洋奶粉们联盟的行径很隐蔽,很难找到确实的证据。”乳业资深人士王丁棉指出,每次出现洋奶粉涨价潮时,每次的掀头者都不同,每家提涨的时间、幅度也都会错开。“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跟风、跟涨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违法,外资乳品公司们就钻了这个空子。”王丁棉指出,洋奶粉们集体涨价的惯用手法是,一家先提价,然后其它跟风跟涨。

 杨高峰表示,由于市场过于庞大,一般的日用品政府很难做到全面监管,只能靠企业自身的道德自律,合理的调整价格。 不少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在监管方面也不成熟。相对国外完善、成熟的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存在一定漏洞。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也指出,目前中国最缺少对垄断企业的监管和法律法规,虽然也有一些法律出台,但没有起到作用“处罚和监管不到位。”

  陈北元律师也认为,中国对与价格联盟、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如《反垄断法》中,对于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政处罚是,“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与欧美等国家严厉的、巨额的处罚不可相提并论。据悉,2007年7月在国内曾发生过康师傅、统一等方便面企业集体涨价事件,发改委在认定该事件为串谋涨价、操纵价格后,对组织者方便面中国分会的惩罚是“民政部处罚停止活动两个月”;对相关企业则是整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认为,在美国这样的法律监管比较严厉的国家,一旦出现违法垄断,其惩罚力度之严之快是显而易见的。而我国现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价格监督检查的执法程序不完善,对垄断企业任意提高价格的惩罚措施还亟待更好地监管。

 王先庆认为,跨国公司们在中国显露的“恶行”渐多,原因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基础相当薄弱,与市场相关的各类制度相对滞后”。他指出,以流通领域为例,当前我国的流通法律体系几乎刚刚开始起步,除了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少数几部法律法规外,而基于流通体系的商业法、公平交易法、反垄断法等一直没有出台。他一针见血地说,正是这些法律和法规制订的滞后,才导致外资在中国经营过程中“为所欲为”。

 观点: 加强“集体涨价”监管有利于稳定物价

 有专家认为,去年以来,国内物价波动异常,其中不乏是企业间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还有的是制造涨价谣言等等造成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是伤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指出,当前稳定物价是首要的民生问题,他建议,监管部门应该重拳出击,打击哄抬物价、合谋涨价等行为,以反垄断、反暴利、反欺诈为中心,积极参与制定市场价格竞争规则、加强价格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等价格监管职能,对恶性提高物价的企业,应该严惩不贷,对性质恶劣,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公开曝光。鼓励消费者主动检举一些不正当涨价的行为,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举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地对企业进行《反垄断法》教育,引导经营者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运用定价权,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价格。

 广州大学法学院杨教授建议,每次商品涨价前都会进行一个听证会,而听证会应该更多地吸纳消费者参与到价格听证会的体系中,代表消费者呼声。他认为,目前国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和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大环境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只能被动地接受支配企业多规定的价格,“受到不公平对待后,消费者完全可以采取‘用脚投票’的权利反对”。

  ■新闻链接

  ○西班牙国家竞争委员会3日一份声明说,8家美容产品制造商1989年至2008年期间结盟,对在西班牙市场销售的美发产品实行共同定价。涉案企业包括世界最大美容产品制造商法国欧莱雅公司、美国日化巨头宝洁公司、德国汉高集团等世界知名企业设在西班牙的分公司,他们共占据西班牙洗发和护发品领域70%的市场份额。调查显示,这些企业每半年开一次会,讨论并制订产品价格和其他企业策略。

 西班牙国家竞争委员会对涉案企业和一家产业集团处以总共5000万欧元罚款。其中,欧莱雅公司西班牙分公司受罚金额最高,为2320万欧元。美国宝洁公司西班牙分公司则受罚1200万欧元。

 在2000年至2006年航空业遇冷之际,21家航空运营商串谋,以提高燃油附加费方式集体涨价,涉及企业包括日本航空、澳洲航空、英国航空等,美国当局决定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罚,罚金总额超过17亿美元。

 2005年年底,德国汉莎航空公司一些高管向美国司法部告发自己所属运营商参与共谋提高货运燃油附加费。2006年2月,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和欧洲调查部门人员突查汉莎航空多处办公室。随后,英国维珍航空公司主动承认参与“谋划”提高客运燃油附加费。此后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联社报道称,迄今,19人受指控,其中4人遭监禁、9人在逃。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03/08/content_69341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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