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新劳动法开始生效了。我所知道的是我的朋友们都在突击裁员。年轻的基层员工们第一次明白了什么是下岗和失业。今年我看了几个连锁企业的报表,纯利润都在1%上下,这样的形式怎么能够承受伟大的新劳动法的实施那?
众所周知,零售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微利行业。根本无法承受所谓的高福利和高薪水。同时,零售企业又是一个低端劳动力集中的行业,绝大多数的人都是中专或高中的水平,这样的人员恐怕很难称作人才,如果要是采用高福利制度后果可想而知。其三,零售业是年轻人的职业,如果也是10年不可辞退的话,真不知道大量的繁重的理货任务谁来做?
我想新劳动法的初衷应该是好的,但是一刀切就会有大问题。近闻,cctv裁了20%的编外员工,中石化也在突击裁员。我想这样的高利润企业尚且如此,况零售企业乎?
没有贷款、没有税收优惠、没有政策扶植,有的是外企的竞争、苛刻的增值税、混乱的市场进入机制。真不知道中国零售的2008会是怎么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