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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苏宁为何遭遇税务核查 是否违规尚难定论
[ 2008-7-8 9:26:00 | By: kaufman.wook ]
 
《超市周刊》[2008-6-25] 作者:王 馨

    “国美、苏宁、大中三大电器零售巨头可能涉嫌隐瞒销售收入。”业界日前曝出这样的消息。

    2008年4月14日,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部分大型电器零售企业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专项核查的通知》(国税函〔2008〕279号)文件中指出,本次核查目的为“利用存根联滞留票信息,核实电器零售企业未认证抵扣进项税的原因,检查是否存在隐瞒销售收入问题”,这引发了公众的上述猜测。

    近日,国美、苏宁双双发布公告,承认正在接受税务核查,但“不存在任何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国美新闻发言人何阳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是强调:“核查不代表企业就一定有问题,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和指导属正常行为,是有助于行业规范的。”

  那么,“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又是如何产生的?“存根联滞留”是否意味着企业有“隐瞒销售收入”等违法行为?
  
    为何备受关注  

  本次核查也并非事出无因,通知中指出“税务总局在税收数据分析工作中发现,国美、苏宁、大中等大型电器零售企业存在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现象,滞留票份数较多且金额较大。”

  近日的部分核查结果数据显示,购方管理的企业及发票情况是:涉及成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83份,核查情况是销方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交与购方有77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2份、属于未认证抵扣进项税额但已作账务处理有2份、属于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2份;涉及成都苏宁电器连锁加盟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5份,核查情况是销方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交与购方有2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1份、属于未认证抵扣进项税额但已作账务处理有2份。

  据国家税务局宁波分局的核查信息显示,宁波市需购方税务机关核查的滞留票份数共有2025份,而国美、苏宁两家企业的滞留票达1897份,占93.68%。

  河北省邢台市国税局的内部文件显示,该市国税系统共有271张没有按期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存根联,其中与国美和苏宁等企业有关联的逾期未认证抵扣的发票存根共有251张。

  有业内人士假设,按照内江、宁波、邢台三地共产生2227张逾期未认证抵扣发票,每张产生的增值税若平均为1000元,如果企业销项税和进项税都不入账,则可以逃税222.7万元。难怪税务总局如此重视,要“逐票落实未申请认证抵扣进项税的原因”。

  而国美电器负责人对记者说,国美全国门店的销售系统都是通过电脑联网的,且每一件商品的销售都录入电脑,每个月由电脑自动生成当月的销售总额,然后申报纳税,完全不存在偷税漏税的可能性,更不可能隐瞒销售收入。

  苏宁电器也表示,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并有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与内控体系,不存在任何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公司目前正在对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滞留原因进行梳理,待梳理完成后,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存根联滞留”成因多

  据悉,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当期需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等于其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其当期进项税额(特殊情况下还需减去其上期留抵税额)。也就是说,企业认证抵扣的进项税税额越多,其当期所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就越少。

  那么,如果国美、苏宁没有“隐瞒销售收入”,究竟又为何放弃减税机会,滞留“份数较多且金额较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华润集团资深税务师吴克红认为,90%以上的“存根联滞留”是因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的“两大管制规则”与复杂的零供交易实践相脱节而引起———一个规则是发票存根联输入税务局的“增值税发票稽核系统”(税务总局“金税工程”的核心部分)后就不许作废或更改,但零供实践中因促销、调换货等各种原因需要大量地“改票”(需作废旧票换开新票);另一个规则是税务总局规定抵扣联的有效期仅有90天,过期就被作废,而零供实践中因“销售期+对账期”长于90天造成大量抵扣联失效。实际上,“存根联滞留”现象绝不仅仅存在于电器零售行业,可以说,所有的超市行业都必然存在这个问题。若想有效缓解“滞留现象”,恐怕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修订这两项管制规则。

  苏宁电器总经理孙为民也对零供之间的正向物流与逆向物流的问题作了举例说明:“如果工厂发货是100件的话,苏宁在收货时发现其中有2件外包装有损坏,那么我这100件货物的报税单据就不能使用了,只能要求开98件货物的增值税发票。这样一来一往,很可能认证抵扣就延迟了。”

  国美相关负责人表示,国美之所以出现“部分增值税发票滞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部分供应厂家结款时会有一个对账周期,因此部分供应商可能出现“对账后再开增值税发票”的现象;供应厂家和零售商对账完之后,可能会出现“实际交易金额与增值税发票金额不相符”的现象,此时,零售商就会退增值税发票给厂家,或者由厂家重新开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因此会有部分固定资产增值税发票滞留现象。

  有业内专家分析,由于零售企业间交易具有特殊性,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会以打折销售、购物返券、价外馈赠、有奖销售、降价销售、积分返利、会员折扣、限时购物等方式进行促销,从而引起货品价格变动,导致零供之间因“改票”(修改单价、数量、型号)而发生“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因此,形成的原因较多也相对复杂。

    企业是否违规尚难定论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刘天永曾表示,零售业的增值税问题一直是税务风险偏高的领域之一,究其原因是其客户大部分是最终的消费者,索取商家发票对其没有实质意义,从而造成了这些商业企业都具有大额的未开具发票的应纳税收入,而零售商业企业大部分都是现金交易,客观上又留下了一定的可操控空间。

  而某电器经销商则认为,电器的零售过程中不会出现这种现象,因为消费者在进行退换货以及售后保修时,厂家及商家都会要求其提供发票等相关凭证,所以,一般不会产生“具有大额的未开具发票的应纳税收入”,而“存根联滞留”只是行业性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指出,企业隐藏销售收入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可能为了隐瞒销售收入,其每月的销售额不足,如果再去进行大额的抵扣就很容易出问题,所以就干脆不去拿发票存根联抵扣。

  目前,从核查信息来看,国美、苏宁虽然存在大量没有按期进行抵扣的存根联,但是,“还没有发现需要向稽查局移交的案件。”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目前对调查具体细节还不清楚,因此,不能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多少判断一个企业是否有问题,最终的是非曲直还要等国家税务总局的调查结果。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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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国美、苏宁为何遭遇税务核查 是否违规尚难定论
    [ 2008-10-28 23:02:00 | By: UYEHR(游客) ]
     
    你妈个B,装什么资深税务师,你的理论简直是别人吃剩的馒头烩成一锅又装盘端出来,真是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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