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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教授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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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回家的路 一定要警惕外来的狼群

201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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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一个家,但工作以后,所谓的事业却始终主导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事业”越“成功”,离家的距离就越远!自己的家在哪里?自己的心愿是什么?为了让顾客满意,让老板开心,我们常常戴着面具。自己的麻烦与郁闷只好吃下去自我消化。因为我们已经欠家人很多,再也不愿意把不开心的事情向家人倾诉。于是,在本来可以呈现一个真我的家里,也戴上了善意的面具。在家里也像在公司一样都充当着演员的角色,且不是本色演员。我工作着,不能回家;我回家了,还像工作着。这是我的困惑,也是你的困惑,更是大家的困惑。我们都想回家,都想寻找回家的路,找到可以呈现真我的家。如果现在还不去寻找回家的路,走得太远的时候就永远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如果你想回家,就不能等待,就不要走得太远。要敢于放弃,敢于寂寞,如果现在就放弃,或许我们还能获得新生,我们已经疲惫的身心或许也能有所恢复。这是个人的回归。

  其实,做企业的老板也很痛苦,他们也在寻找回家的路。就以商业而言,第一轮大发展是百货业,向外扩张几乎全军覆没。有一次在政府机构开会,我这样一说,就有人立即起来辩解,说什么这样说就太绝对了。其实本来就是如此。商业的第二次大发展是连锁超市,从一地发展到全国,前十年基本上没有出什么大问题,最近三年各类事件不断出现,甚至出现了因为成功而夭折的情况。为什么?我觉得也是离家太远的缘故,自己的老家在东部沿海,人口稠密,经济发达,购买力旺盛,店铺再多还是有生意做。可到了其他地方,自己的适应能力随着距离的扩大而降低,300公里范围内还可以,500公里就吃力了,到达1000公里甚至2000公里以远的地方开店,有时候自己像瞎子聋子与哑巴,最终的命运说得好听一点是主动撤退,其实是被人家赶出来的。很多事实表明,中国的企业(尤其是零售企业)是不能走得太远做得太大的。从客观环境来说,地域差异太大,标准化程度很低,难以实施统一管理,营运成本会因为规模扩大而提高,存在着“反规模效应”现象。从主观意愿来说,中国人的内心都深藏着皇帝意识,做大了就想当皇帝,做行业老大,最好一切都听我的,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除了自己,他们会藐视一切,自以为伟大,没有什么办不成的事情。这实际上是企业内部的自我崇拜。到那个时候,他们更要面子,手下的败类也越来越多,成本费用往往因此而失控。我们的企业也走得太远了。

  第二轮的大发展终于在2006年到了清算的时候。早在2004年我就说过,连锁事业,10年入门,20年入道,30年入定,40年入化。我们的连锁行业与连锁企业还处于入门阶段,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当时我说,2004年到2005年不会发生实质性的或重大的变化,变天的事情可能会在2006年春节以后出现。结果,这一年呈现给我们的是一种大转折的景象。经过2006年,到2007年,很多连锁公司已经把收缩战线作为主导战略,经营业务的重点也就回到了发源地,回归到了老家与家门口。这是企业的回归。

  最近听说这样一个故事:做牛奶的牛先生、做网络的马先生与做广告的江先生等成功人士坐在一起探讨未来生意。牛先生说牛奶生意不好做,马先生说网络生意不能做,江先生说广告生意做不得。那还有什么活能干?大家想来想去还是做农民好!民以食为天,人活着就得做菜烧肉吃饭喝汤,现在大家吃不安心,如若能够折腾出安全猪、放心菜、营养饭、美味汤什么的,把规模做大了,照样可以赚大钱。有些人真的去干了现代农民,养猪种菜,又创出了一片新天地;有些人出国、移民或学习,试图寻找新的发展机遇;有的则回归自然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曾经是胡润财富榜首富的丁磊,居然拜“国宝级”老中医邓铁涛为师,开始学习中医。是这些企业真的不需要他们了?还是他们不愿意再为之而付出?其实都不全是。他们已经达到了某种境界,他们的发展之初是没有想明白就上,在获得巨大成功以后却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中国的聪明人实在太多,不管什么行业,领先者总是在很短时间内被更聪明的后来者赶超,难以长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开创者如果缺乏创新,手中的招数用得差不多了以后还要死死管控下去,不要说代代相传,恐怕连本代也难以自保。成功人士或急流勇退,或追寻民生,或从事慈善,他们再也不愿意去做血腥的事,即使曾经干过也金盆洗手并发誓永不再犯,他们想从“红海血战”中挣脱出来,回归到人性、本我与自然。这是企业家的回归。

  当我们回归自然、人性与善意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忘记:外国的商业列强正在利用我们的弱点与善良,剥削与欺压着我们。日前有报道称:麦当劳违规用工时薪仅4元!小时工资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水平,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仅仅为平均工资水平的30%。麦当劳、肯得基、必胜客之类的所谓跨国公司就连最低工资也要克扣!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难道能如此无法无天?更令人气愤的是:肯德基和必胜客所属的百胜餐饮集团表示,该公司与其所聘的计时工“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内”。

    近年来有关损害员工利益,以及“霸王条款”的新闻日渐增多,大部分是针对垄断或强势企业。其实,真正的霸王是拥有国际品牌的外资企业。有很多外资企业,根本无视法律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无视中国法规,无视中方合作者的利益,总是超法律地保护自身的利益,他们穿着“文明”的外衣,干的是“野蛮人”的勾当,比曾经用武力侵略中国的外国列强还狠毒。难道这也是一种回归?他们到了中国就从现代文明回归到古代野蛮?

  有一个IT行业的国际巨头与我国某零售企业签订的设备购买与技术服务合同中居然有一个条款是:“本公司提供的设备不一定是新的”。旧设备有可能当做新设备卖给客户,这就是国际大公司的习惯做法!后来技术服务失败,该零售商要求其退回已经支付的服务款项,这家国际公司居然说,即使做坏了,我们也从来不退款的!面对如此无理和霸道的公司,该零售企业持之以恒,终于讨回公道,要回已经支付的款项。从此,致力于自我开发信息系统。千万别轻信外国品牌公司,他们是披着羊皮的狼!

  再如生产日用洗化类产品的某公司,也是单方面决定交易条款,如10余天的付款期,不能退货,只给很少的损耗补贴。实际上,这些产品从生产线下来到销售完毕,周转期长达几十天,是他们占用着零售商与分销商们的资金。他们还鼓励卖场低毛利批发销售,把量做大以后,获利最大的是他们,而零售只有几个点的毛利率。

    在服务行业,如饭店。国际品牌公司回避我国特许经营法规的约束,以“自愿签约”为幌子,采用委托管理的办法来推广自己的品牌,在中国大陆至多有一个技术服务公司,亚太总部大部分设在香港或新加坡。这些公司接受中国业主的委托来管理以他们品牌命名的酒店,合同几乎全部要求以“英文”为准,至少中文与英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而且要求仲裁地在海外。权利义务完全不平等,他们几乎只有权利没有义务与风险。中方几乎只有义务与风险没有任何保障。你要求他管理,就得签署“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他们才是“最霸道的霸王”!中国的法律不仅应该保护经营者双方的公平互利,更应该体现主权国家的尊严!

  在我们回家的路上,一定要警惕外来的狼群,以保卫我们的家园,使我们的家人免遭外狼的迷惑与伤害。

  (本文作者为上海商学院教授周勇,浏览更多关于该作者的文章,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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