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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闾丘薇露的《关于活熊取胆》

2012年03月12日

评论数(1)

  联商网评论:下午拜读了闾丘露薇的《关于活熊取胆》,这篇文章她发表在《外滩画报》的专栏上。散文化的叙事笔调并没有试图揭示事件本质,加入“是否抵制活熊取胆”这场论战看来不是她本意。她似乎只是在陈述一种直观体验,以女性的敏感和柔情。

  活熊取胆,残忍不假,牟利不假。自归真堂对IPO蠢蠢欲试,公众的底线也被点燃了。舆论一边倒,一边谴责归真堂商业道德的缺失,一边图文并茂展览月熊被引流胆汁时的惨状。公众人物纷纷站队,站在了人民群众这边,人民群众在善心的指引下,抵制看起来如此残忍的牟利方式似乎是不假思索的,何况其中还有“利”这根挑逗民众的刺。环保组织和动物保护协会更加不消说了,处于舆论尖峰又有点暧昧的专业身份的他们是这件事情中兴奋度最高的。他们试图充当整件事情的主角。

  虽然看起来群情激奋,归真堂似乎大势已去。但另外却有个声音,客观而又悖论,其认为,活熊取胆要抵制,那我们平时吃的鸡鸭鱼肉是不是也应该保护?地球人之后生存,是不是都要改为吃素或进行光合作用?更有戏谑的,说佛曰众生平等,不可厚此薄彼,月熊享受到的福利其他动物也都应该要有,反讽之意,路人皆知。有学者从心理学上分析,民众抵制月熊被虐,主要是熊的肢体和神态跟人比较接近,人会感同身受,而随之产生怜悯情绪和抵触心理。

  闾丘薇露轻描淡写的文字到最后结尾除了一句“只是,这样的生意至少在现在是完全合法的,不管动物保护组织,动物保护人士怎样反对”夹杂着疑惑的遗憾,并没有多少感情之外锋利敏感的东西。而我对她的遗憾却是有些许遗憾的。

  遗憾围绕着她对 “法”的冷淡产生一个很大问号,为什么不求诸于法?

  法律法规作为上层建筑是可以随着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而修正的。活熊取胆事件引发了舆论风暴,间中反映出的公民道德水平,取胆技术,医学发展程度等等都是修正相关法的筹码。现阶段的合法并非不能反对的理由,中医药典更新取消药材、同功能药剂替代、上市审查都在左右以归真堂为代表的行业发展和淘汰。为杂乱无章的争吵画上休止符还是要依靠法律的完善和行业法规的锤炼,这里争夺法律地位也就是在争夺商业道德。
  (联商网评论 高盼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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