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跃龙

闫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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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位顶级专家闭门研讨,对微商做出了重要结论!

2017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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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欲静而风不止。最近,微商行业是暗流涌动,社会上对于微商的争议也非常多。

近日,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牵头下,十余位国内顶级的法学专家、营销专家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了一次针对微商的闭门研讨会。

这次研讨会很特殊,一是因为到场的都是国内的顶级专家,他们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二是研讨的主题也很敏感:《微商行业规范(草案)》网络传销专条研讨。

与会专家的闭门研讨,对微商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观点碰撞,最后得出了很多重要结论。

案例剖析,看看微商和传销的不同

专家们选择了一个典型的案例进行研讨:摩能国际。最近,摩能国际这个国内最大的微商集团可谓处于风口浪尖,一个自媒体发了个文章,说摩能国际的微商模式是传销,给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让社会对微商模式产生了很高的关注度。

在会上,摩能国际总裁万兵详细阐述了公司架构、营销模式和业务流程等公司情况。专家们深入地进行了研讨,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摩能国际的营销模式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分享经济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是结合传统零售和电子商务零售的一个新业态,不是传销。

我曾经在之前的文章里,给出微商和传销的五点不同。其实,可以简单地从是否收人头费、是否以销售商品获得收入来判断。传销的很大一个特点,就是对新加入者收入门费或者人头费,这也是传销者的主要收入来源,俗称发展下线。而摩能国际的模式呢?更像是销售代理,成为其代理不需要入门费或者人头费,即使代理介绍推荐其他人成为代理,推荐人也没有任何介绍费。

有的传销也有产品,但是质次价高,没有任何使用价值或者社会价值,只是个幌子,或者说是掩人耳目的道具而已。但是摩能国际的产品,是正规的商品,而且是通过了相关国家质检等认证的精品。摩能国际的代理,要想赚钱,就要把商品卖出去,赚取进货和卖货的差价。拿货的价格呢,只和进货量的大小相关,而和加入时间的先后无关。这让其更像是一个线下代理分销模式的线上版,而不是传销。

不是电商胜似电商,微商和电商的三个不同

既然微商不是传销,那么微商是电商吗?微商和电商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呢?

在与会专家的探讨中,有一位知名的营销专家,将微商比喻为移动社交时代的电商。众所周知,互联网历经三代,从最初的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再到移动社交互联网。在PC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诞生了淘宝、京东这样的电商巨头。但是,到了移动社交互联网时代,关键词是社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交圈子,都有自己的朋友,于是每个人都拥有了一个自己的流量圈,让每个人销售商品成为可能。

微商就是移动社交时代的电商,相比电商,微商有三个不同。第一个不同是重营销,轻渠道。微商的重心是在营销上,主要是提升消费者的认知;而不像传统电商和传统零售那样在渠道上,诸如培育渠道,给渠道返点等等。

第二个不同是重熟人、轻流量。在传统电商那里,讲的是PC、UV等流量术语,而微商最大的不同就是以人为中心,微商的客户群在自己的泛朋友圈,主要是借助泛朋友、泛熟人的信任关系来实现商品的销售。虽然每个人的泛熟人不多,但汇聚起来,也能形成流量的蚂蚁雄兵。

第三个不同是重运营、轻资本。这里的资本指的是基础建设,因为微商的本质是去中心化的,所以不需要投入太大的资本建比较重的基础设施,而是需要每个人去运营自己的社交圈子。

所以,微商既是电商,又不是电商,它是电商在移动社交时代的一种升级和创新,是一种基于熟人关系的线上代理分销。微商,不再是传统电商那样的中心化流量模式,而是变成去中心化的运作模式,电商以商品为中心,而微商以人为中心。其中蕴含的理念和共享经济的内核是相通的。

对于新事物的监管,最需要的是包容

现在的互联网,瞬息万变,诞生了无数新的模式,这也给监管带来新的课题。

就拿微商来说,就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其中也带来了很多监管的问题。比如,微商的从业者绝大多数都是自然人在经营,不是注册的公司,如何进行监管?比如,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是否会有超越原本代理的模式发生?是否会存在层级扩张?比如,微商因为门槛比较低,导致恶意竞争比较多,对于全国微商的打架问题,应该如何监管?等等。

但是,总体而言,这些问题比起微商带来的价值来小得多,这些问题也是微商这个新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应该辩证地看待。根据艾瑞的数据,2016年微商行业总体市场规模达到3600亿元,预计2017年将超过7000亿元。从微商从业者规模上来看,2016年为1535万人,今年将超过2000万人,其中很多都是全职妈妈、在校大学生和工资较低的打工人群。微商已经成为一个主流的存在,无论从吸纳就业,还是从刺激消费、消化库存等方面,都起到了非常正向的作用。

6月21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谈到了对于新业态的包容态度。他说,“微信确实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了很多新的业态,同时,更带动了大量的就业,进过也非尽善尽美,但总体来说,利要远大于弊。”他特别强调,对于蓬勃发展的分享经济,以及各式新业态,要有一个包容的心态,也要秉承宽容审慎的态度。

令人欣喜的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微商专业委员会已经委托法律学研究专家起草了一份《微商行业规范》,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第一步正式的行业法规即将向社会发布,这标志着微商市场步入新的规范运营阶段。

在6月底,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微商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一场高规格的“中国新经济背后的新动力——2017中国新微商经济高峰论坛”,邀请国家商务部、中宣部、发改委、电子商会、中国政法大学等领导和专家参加,探讨微商行业发展大势。相信这次论坛又将成为微商行业规范发展的里程碑。

我坚信,伴随监管与行业的共同努力,微商目前所出现的问题,会在发展中得到解决,微商这种全新的业态,必将像其他蓬勃发展的共享经济一样迎来其新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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