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明-小数据

周宏明-小数据

公告

30多年的互联网成功创业与零售管理经验。
对于公司创立、企业互联网战略、电子商务有丰富的经营实战经验。1991年获得美国纽约大学(NYU) 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专长用户数据分析,新零售经营,客户关系管理,数据智能。数字化战略专家,专注研究小数据对于商业模式的价值,熟悉在商业环境变化情况下,通过小数据战略的部署,帮助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目前投资多家互联网企业与谘询授课工作,担任上海交通大学EMBA客座教授。著有《小数据战略》《社群觉醒》。

统计

今日访问:594

总访问量:617851

企业数据资源入表,释放了什么信号?

2023年07月06日

评论数(0)

来源/联商专栏

撰文/周宏明

从国家数据局的组建到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再也不能无视数据的重要,但是如何将用户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是CEO到员工都必须面对的头等大事,所以我们提议:从CEO到员工,人人都应该是首席用户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2022年12月1日发布关于征求《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表明企业数据资源从利润表中的“费用”进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引起数据从业者的广泛讨论。

为什么鼓励企业数据资源入表?这到底释放了什么信号?

01

发展数字经济

信息1:成立国家数据局

2023年3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数据局。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数据局。

国家数据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信息2: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0月2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提及“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尤其在未来工作安排中提到“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制度规则,统筹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积极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与分析,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方法制度,及时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态势。”

从以上两个信息中可以解读,国家鼓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数字经济将成为企业争相抢夺的新赛道。也是在这个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了关于征求《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02

企业数据资源入表

在附件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其适用范围: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

在准则中提到两条关键内容:

内容1:企业内部使用的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内部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 号)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等规定,对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和报废等相关会计处理。

内容2:企业对外交易的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财会〔2006〕3 号)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

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等规定,对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等相关会计处理。

抓住“内部使用”、“无形资产”、“出售”、“存货”等一系列关键词,可以明确:数据价值被认可。企业内部使用的数据将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可供出售给外部的数据将成为企业的存货资产。其中包含两个重要信号:

1.数据正式成为可盈利的资产

2.数据资产可交易

而在在企业数据资源的披露要求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两个格式表格。

内容3:企业数据资源入表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相关披露表格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相关披露表格

数据资产入表,从利润表中的“费用”进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在原有条件下,费用减少,明显提高企业的利润。同时,增加企业的资产。

反观欧美企业,暂未把数据要素入表。对于企业数字资源进行明确的会计规定,这是国内首次出台相关政策。这样做无疑是最大程度鼓励企业加大对数字经济的建设和投资。

03

数据成为“新石油”

国家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成立了国家数据局统筹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开发。数据资源正在被高度重视,成为“新石油”。

企业数据资源入表,表示数据价值被正式认可。数据也有会有一个可交易的市场。2020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约545亿元,预计到 2025 年,市场规模将突破 1749 亿元,数据市场规模呈现指数级增长趋势,数据行业正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资料来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长城证券研究院

拥有数据的企业可从中获利。不论企业把数据资源看作是内部使用的无形资产,还是可以用于交易出售的存货资产,数据将成为企业可以盈利的资产。

由于处在变革初期,对数据资产的评估方法和定价规范尚未明确,但核心离不开三种基本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

方法1: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资本金化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从资产购买者的角度出发,购买一项资产所付的代价不应高于该项资产或具有相似风险因素的同类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值。收益现值法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的实质:将资产未来收益转换成资产现值,而将其现值作为待评估资产的重估价值。

其基本理论公式可表述为:资产的重估价值=该资产预期各年收益折成现值之和。

方法2: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资产评估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除其各项损耗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可以理解为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其基本理论公式可表述为: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方法3:现行市价法

市场法也称市场价格比较法(market approach),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可以理解为参照市场上已经发生的、与被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重估资产价值。

数据产品定价难是当前数据交易发展的关键难点之一,数据资产定价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数据交易所、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计算器等试水措施。

04

数据交易所

1.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这是在2015年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以大数据命名的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标志着大数据可以作为一种资产、一种商品正式进行交易。需要说明的是“大数据交易的原则是不交易底层数据,交易的是数据分析出来的结果,并不涉及隐私。”

目前国内数据交易大部分以“点对点”撮合定价为主,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或造成意向价格差距悬殊,无法达成共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于是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指导下,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2023年2月公布上线全国首个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计算器。

通过建立估价模型,以数据产品开发成本为基础,综合考量数据成本、数据质量、隐私含量等多重价值修正因子对于数据产品价格的影响,并基于预计的商业模式和市场规模,评估计算数据产品价格,为数据交易买卖双方议价提供参考,补全了“报价——估价——议价”价格形成路径中的关键环节,将有力促进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公平交易和自由流动。

希望在实践中,围绕数据的资源化、资产化和资本化,加快探索构建一套适应数据资产特性的估值和定价逻辑,积极为国家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探索路径。不断完善统一规范的数据流通定价规则和价格形成机制。

2.上海数据交易所

2021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浦东按照国家要求在张江设立上海数据交易所,开展实质化运营。上海数据交易所面向全球开展大数据综合交易。上海市浦东新区积极鼓励和引导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通过上海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

上海数据交易所采用公司制架构,围绕打造全球数据要素配置的重要枢纽节点的目标,构建“1+4+4”体系:紧扣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一个定位”;突出准公共服务、全数字化交易、全链生态构建、制度规则创新“四个功能”;体现规范确权、统一登记、集中清算、灵活交付“四个特征”。上海数据交易所面向数据流通交易提供高效便捷、合规安全的数据交易服务,同时引导多元主体加大数据供给,培育发展“数商”(数据交易)新业态。

上海数据交易所的成立是推动数据要素流通、释放数字红利、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打造“国际数字之都”的应有之义,有望成为引领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上海模式”。

05

首席用户官:将用户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

数据价值已经存在,只是需要激发出来。而这个最佳激发者,就是首席用户官。

之前,小数据研究中心就已经明确首席用户官有三个主要职责:首先,重视用户,连接用户,倾听用户的声音,与用户对话,重构用户关系,全方位提升用户体验,加速用户关系增长。其次,利用数字化手段将用户数据资产化,挖掘用户数据价值,以数据驱动商业,科学化助力企业经营决策。最后,首席用户官需要赋能其他部门提升用户体验。比如在支持市场部门进行精准营销,支持供应链部门做商品的新品规划等等。这三个职责正符合数据在企业内部使用时无形资产的概念,对应的是用户数据资源化和资产化的过程。

而现在,企业数据资源入表,赋予首席用户官关于用户数据资产化职责新的内涵。用户数据资产化后,不仅可以在内部使用,同时可以作为存货进行出售,对应的是用户数据资本化。在数据交易的过程中,由于面向对象的不同、使用场景的不同、评估方法的不同等原因,对同一份数据价值的评估结果也会呈现差异化。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权益的开采和利用将会愈加重要。所以,需要首席用户官激发数据的价值。作为最懂用户的人,也是对用户数据资产理解掌握最深刻的人,如何把用户数据资产最大化,这将是首席用户官需要学习和具备的新技能。

总的来说,首席用户官在用户数据方面将有三个步骤要做:用户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不仅要收集、清洗用户数据,对用户数据进行高质量的加工,实现用户数据资源化;还需要通过资产化的运作,将用户数据与业务场景融合,通过数据驱动商业,产生商业价值,实现用户数据资产化,同时把数据价值反馈回用户本身,增加用户粘性,将用户资源变为企业资产;进一步还可以通过数据交易、流通等实现数据要素社会化配置,实现用户数据资本化。

当用户数据资产在内部使用时,首先需要收集、分析用户数据,生成用户画像指导企业精准营销和需求挖掘,而营销效果和新品上市的反馈,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看到效果。所以我们常说,小数据战略是长期主义的方法论。而当用户数据资产面向外部出售时,则可以很快看到数据的价值。

但也正因为数据的特性,必然要经过资源化、资产化,才能到资本化。换句话说,企业必须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去做用户数据资源化和资产化,才能快速实现用户数据资本化。这是一个先苦后甜的过程。

谁能抢占先机?

谁又能够坚持到最后?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周宏明-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