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延小慧儿

左边向右走

公告

大部分博客取之以交流学习为目的,有不当言论望大家见谅

文集

统计

今日访问:110

总访问量:1523340

“竞争”

2013年09月11日

评论数(0)

 当一个公司能够向客户提供独特的、其竞争对手无法替代的商品、而对客户来说其价值不仅仅是一种廉价商品时,这个公司就把自己与竞争厂商区别开了。

 

在理解波特的这段话时需要注意:

第一,“商品”绝不仅是实物的、物质性的,也可以是某种体验、或者某种观念。

第二,客户是“商品价值”的前提。如果不清楚客户是谁,商品的价值就无从说起。

第三,价格(性价比)是“商品价值”的首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

第四,“商品价值”必须是独一无二的,因而是“竞争性思维”的结果。

对于百货企业而言,如果能够用一段文字或者一张图表,将自己的这种独特的“商品价值”描述出来,那就是这家百货企业的品牌属性。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左边向右走。